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印发《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1〕176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黄河流域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47立方米以下,比2020年下降1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上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中下游力争达到3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黄河流域及引黄调水工程受水区深度节水控水,既要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贯彻“四水四定”、严格用水指标管理、严格用水过程管理,又要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优化黄河分水方案、强化流域水资源调度、做好地下水采补平衡。

    《实施方案》指出,推动重点领域节水,一是强化农业农村节水,要求推行节水灌溉、发展旱作农业、开展畜牧渔业节水。二是加强工业节水,要求优化产业结构、开展节水改造、推广园区集约用水。三是厉行生活节水,要求建设节水型城市、实行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开展农村生活节水。

    《实施方案》强调,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强化再生水利用、促进雨水利用、推动矿井水、苦咸水、海水淡化水利用。在流域、区域和城市尺度上,构建健康的自然水循环和社会水循环,实现水城共融、人水和谐。坚持“节水即减排”“节水即治污”理念,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正确政绩观,准确把握保护和发展关系,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负责要求,系统谋划实施。完善节水标准体系,完善用水权交易制度,用好财税杠杆,发挥价格机制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培育节水产业。引导群众增强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