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港区生态环境分局邀请省环境科技低碳中心技术专家,对港区3家发电企业碳排放报告质量达标创建自评报告和现场整改情况开展指导帮扶。


技术专家现场对三家企业进行了检查,随后专门召开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了企业在碳排放报告质量达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碳排放数据质量是碳市场的生命线,强化对企业碳排放报告质量监督管理,已成为保障碳市场公平交易的迫切需求,为此,嘉兴在全省率先发布了《嘉兴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质量达标管理办法(试行)》,那么企业如何申报?应具备哪些条件?“嘉兴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质量达标单位,由重点排放单位向属地生态环境分局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具备单位依法设立、环保手续齐全、建立质量计划、遵守环境法规以及组织机构健全等条件。”港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说。


“同时,我们每年将会对申报的重点排放单位开展评定,对达标企业授予‘嘉兴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质量管理达标单位’称号,并给予政策上的激励。如对企业申请的环保行政许可事项予以支持,新建项目需要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时纳入调剂顺序并予以优先安排等。”该负责人说。


下一步,港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根据《嘉兴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质量达标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持续做好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工作,督促企业通过建立碳排放工作管理制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和管理制度,加强数据质量管理,规范碳排放报告管理,为保障碳市场公平交易打好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