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定价机制是政府用于气候战略实施的主要手段。碳中和是当前世界各国关注的重要议 题:2019 年 12 月,欧盟颁布《欧洲绿色协议》,提出 2050 年实现碳中和目标;2021 年 1 月,拜登上台后宣布美国重返《巴黎协定》,并承诺 2050 年实现碳中和。


与碳中和密切相关的概念即为碳定价 机制,是政府用于气候战略实施的主要手段。碳定价是指对温室气体(GHG)排放以每吨二 氧化碳当量(tCO2e)为单位给与明确定价的机制。通过碳定价机制提高碳排放成本,降低 企业碳排放量。政府可以采用一系列政策工具来制定碳价格,将气候成本纳入经济决策,有 助于促进生产和消费模式的转变,有利于激励创新和提高生产力,从而为低碳绿色增长奠定 基础。


碳税、碳排放交易系统和碳信用机制是目前最为常见的碳定价工具。目前共有以下五种 形式的碳定价机制,其中碳税和碳排放交易体系(ETS)是最为主要的两种,碳信用机制则 融合于碳市场交易体系中。(报告来源:未来智库)


碳税是由政府定价的减排机制。碳排放交易系统的主要形式有两种,分别是限额与交易、基准与信用机制:前者是先由政府决定一定时期的排放限额,之后排放单位可通过拍卖或发放配额的方式分配给有关实体,然后由实体选择将配额用于抵消自身的减排额度或进行交易;基准和信用机制首先要求政府根据标准为受监管的实体设定排放基准,然后依据该基准,对那些将排放量减少到基准以下的实体进行碳信用奖励,而对那些排放量超标的实体则需要其缴付相应的碳信用来抵消额外的排放量。这样,就形成了碳信用的余额与缺口,对此各实体可决定是否进行交易。碳信用机制不同于碳税、碳排放交易系统 这两种强制性措施,是一种基于自愿的碳定价工具,它通过实体间自愿的减排行动创造可交 易的信用额度,进行交易的市场通常被称为自愿碳市场。


2021 年碳定价收入同比大幅增加 60%,碳交易系统收入首次超过碳税。据世界银行统 计,2021 年全球碳定价收入约 840 亿美元,比 2020 年增加了 310 亿美元,同比增长 60%, 主要系欧盟、加利福尼亚、新西兰、韩国、加拿大等地碳价创历史新高,致全球碳定价收入 创纪录。其中,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产生的收入占比 41%;新西兰碳排放交易系统和加州总 量限额与交易计划也显著增加;2021 年才开始运营的英国和德国的碳排放交易系统产生的 收入占比 16%以上;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开始正式交易,2021 年免 费分配了所有配额,是现有运营体系中最大的排放交易系统,2021 年暂时没有产生收入。


此外,碳排放交易系统和碳税产生的收入差距逐年缩小,2021 年碳排放交易系统和碳税收 入占比分别为 67%、33%,碳排放交易系统收入首次超过碳税收入,说明碳排放交易系统的 价格比固定价格工具上涨更快。


碳定价机制覆盖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 23%,许多国家逐步酝酿碳定价机制。截至 2022 年 4 月,全球运行碳定价机制共计 68 种,有 36 种碳税和 32 种碳排放交易体系(ETS),共 计覆盖全球 23%的温室气体排放量。2021 年碳定价工具覆盖了全球 21.5%的温室气体排放, 较 2020 年的 15.1%有显著增长,主要系我国推出了国家级的碳排放交易系统,成为全球最 大的碳市场。一些经济体已经将减排目标纳入经济复苏战略,许多国家也在逐步采用碳定价 机制,特别是碳排放交易系统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应用,还有很多国家的碳排放交易系统处在 设计酝酿和试点阶段。


《巴黎协定》控温目标建议价格远未达到,预计未来碳价格将继续大幅提高。能源使用 是全球碳排放的主要来源,碳定价机制形成碳价格,附加到能源等含碳产品和资产上,从而 推升其价格,价格上涨幅度与其含碳量成正比。碳价格通过推高碳密集型资源的价格,降低 市场对此类资源的需求,促进清洁能源消费,从而实现碳减排。《巴黎协定》的主要目标是 将 21 世纪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 2℃以内,并将全球气温上升控制在前工业化时期 水平之上 1.5℃以内。


碳价每上升 1 欧元,会使二氧化碳排放在长期内下降 0.73%,据世界 银行测算,要实现巴黎协定提出的将地球气温上升控制在 2℃以内的目标,到 2020 年碳价 格至少为 40~80 美元/tCO2,到 2030 年前至少达到 50~100 美元/ tCO2。虽然欧盟、新西 兰、韩国、瑞士、加拿大等地的碳价均创历史新高,但达到 2030 年目标以上的碳价格涵盖 全球排放量不到 4%,预计未来碳价格将继续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