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出台碳普惠新规

  鼓励购买自愿减排量抵消碳排放

  广州日报讯 近日,《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办法》明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是我市碳普惠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直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范围鼓励支持碳普惠工作开展。依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作为平台对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量进行管理。规定了广州碳普惠方法学开发和备案、自愿减排量申请和登记的流程和要求。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编制广州碳普惠方法学。登记备案为广州碳普惠方法学的,方法学编制单位可继续申报广东省碳普惠方法学。

  《办法》还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购买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量抵消碳排放。用于抵消碳排放或实施碳中和的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量,不可用于二次交易或其他碳中和活动。通过优秀主体和案例评选、信用评价、金融激励等措施鼓励自愿减排项目实施。